标准编号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101号公告
标准名称
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
发布日期
2015
实施日期
2016
标准状态
现行有效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101号公告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》标准基本信息
适用产品
无菌医疗器械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产品
标准说明
本附录是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针对无菌医疗器械的专项补充要求,规定了无菌医疗器械生产、灭菌、检验、仓储等全流程的质量管理要求,解决了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、灭菌效果不达标等行业痛点,管控了产品生产全流程的无菌保障风险。企业按此规范执行,可确保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符合国家法规要求,通过GMP检查,规避合规处罚;对患者而言,可降低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感染风险,保障临床使用安全。
主要检测项目
检测周期和费用参考
报告类型及资质说明
CMA+CNAS认证报告,具备法律效力,可用于合规验收、市场准入
检测流程
常见问题
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执行2015年第101号公告附录吗?
是的,该附录是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执行的强制规范,是企业通过医疗器械GMP检查、产品上市许可的必备合规要求,适用于所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。
该附录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环境有什么要求?
要求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必须在符合GB 50457标准的洁净车间内进行,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洁净度级别,需定期对洁净车间的悬浮粒子、浮游菌、沉降菌等指标进行检测,确保生产环境符合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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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声明
本文内容用于检测知识整理和实验室能力查询指引,具体标准文本、适用范围和资质能力以官方发布文件及实验室最新能力范围为准。